提交离婚申请后不想离咋办
仙居法律咨询
2025-05-14
提交离婚申请后反悔,处理方法如下:
若处于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三十天内,不想离婚的一方拿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该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机关核实后发确认单,材料存档。
若冷静期过了,双方三十天内没一起去领离婚证,就视作撤回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提交离婚申请后不想离,在冷静期内可持相关证件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冷静期内,也就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特定程序撤回申请,即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提出,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若冷静期过了,双方没有在三十日内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上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制度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和机会。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提交离婚申请后不想离可分情况处理。若在冷静期内不想离,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三十日内,不想离婚一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若冷静期届满,双方未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解决措施与建议:一是在决定申请离婚前要深思熟虑,避免冲动决定。二是若冷静期内反悔,要及时按规定流程撤回申请。三是若冷静期后未办离婚证,也应及时沟通,明确双方是否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的处理方式有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不想离的一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申请及相关材料会被存档。
(2)若冷静期届满,双方未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要谨慎考虑撤回申请的后果。不同家庭情况不同,若对离婚及撤回流程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冷静期内不想离婚,不想离婚的一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撤回。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二)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处于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三十天内,不想离婚的一方拿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该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机关核实后发确认单,材料存档。
若冷静期过了,双方三十天内没一起去领离婚证,就视作撤回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提交离婚申请后不想离,在冷静期内可持相关证件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冷静期内,也就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特定程序撤回申请,即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提出,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若冷静期过了,双方没有在三十日内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上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制度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和机会。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提交离婚申请后不想离可分情况处理。若在冷静期内不想离,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三十日内,不想离婚一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若冷静期届满,双方未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解决措施与建议:一是在决定申请离婚前要深思熟虑,避免冲动决定。二是若冷静期内反悔,要及时按规定流程撤回申请。三是若冷静期后未办离婚证,也应及时沟通,明确双方是否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的处理方式有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不想离的一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申请及相关材料会被存档。
(2)若冷静期届满,双方未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要谨慎考虑撤回申请的后果。不同家庭情况不同,若对离婚及撤回流程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冷静期内不想离婚,不想离婚的一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撤回。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二)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下一篇:暂无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