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怎么备注以后分手了才不用还?分手了,说要去法院起诉我,需要还吗,两个人同居

仙居法律咨询 2025-06-04
这种情况一般不用还。他每月给的2000可视为恋爱期间自愿赠与。若他起诉,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款项性质。解决方案是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能证明是赠与的证据,比如备注“恋爱期间生活补贴”等。若他起诉,积极应诉,向法官说明款项是恋爱期间自愿给的生活费用,并非借款。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属于赠与款的,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上一篇:暂无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宁波鄞州区律师 三门律师 丽水律师 嘉兴刑事律师 海宁刑事律师 兰溪法律咨询 开化法律咨询 舟山市律师网 文成县刑事辩护律师 温岭市律师 景宁县律师 浦江县资深刑事律师 玉环市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余杭区刑事律师 宁波市奉化区刑事律师 绍兴市柯桥区取保候审律师 兰溪市取保候审律师 德清县刑事律师咨询 桐乡市律师 衢州市柯城区律师网 龙游县律师网 海盐离婚律师 开化离婚律师 台州刑事律师 龙泉律师 平阳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新昌法律咨询 台州黄岩刑事律师 庆元刑事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桐庐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 庆元律师 杭州拱墅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柯城律师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江山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景宁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上城律师 乐清律师 宣城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 常山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金华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金华金东律师